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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或文秘;

3.年龄30周岁以下;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17815-20179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现场填写《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报名地点: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人:刘教杰 13786989137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考察人选。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30000元左右/(含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合同期内每多服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

 

 

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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