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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329日在邵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龙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检察业务稳步前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共16个集体、23人次受到表彰,成功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获评2023年度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政法工作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涉法涉诉等多项工作跨入全县先进行列检察业务数据运行跃升全市第一方阵,46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有38项跻身全市第一方阵;1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筑牢政治忠诚“定盘星”,驰而不息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以坚如磐石的态度固本培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2次。推动主题教育见实见效,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解决问题40余个。常态化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轮训等形式学习,把对党的理论政策、纪律法规的尊重和敬畏自觉转化成思维和行为方式。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不断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激浊扬清的作风固本清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约法三章”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开展谈心谈话98次、作风督查通报12次159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21件,累计填报950人次。

(三)以笃行致新的韧劲固本强基。用好业务考评“指挥棒”,实行奖优罚劣。开展“向身边先进学习”活动,评选年度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月度业务之星。充分发挥“夫夷检谈”读书会作用、导师带新人制度,提高业务工作能力。适时调整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到不同岗位历练,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多能型人才。

二、浇筑平安建设“压舱石”,一以贯之营造安稳社会环境

(一)坚定捍卫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1件502人,审查起诉案件704件978人,其中办理“两抢一盗”、诈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侵财、伤害犯罪283件416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90人、不起诉322人,同比分别上升55.17%、12.98%,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决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6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4.45%,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二)合力推进禁毒反电诈工作。积极参与和提前介入办理电诈类刑事案件,全年共起诉反电诈案件 84件143人针对缅北电诈严峻形势,选派2个办案组参与全市检察机关“7.17”专案办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毒品犯罪打击整治力度,紧盯网络、寄递以及新型毒品犯罪新形态,依法惩治大宗、源头性毒品犯罪,起诉涉毒违法犯罪 67 件 96人。通过深挖彻查、一案双查,办理我院第一例涉毒洗钱案件——刘某贩卖毒品案、洗钱案,有效切断毒资流转,强力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紧盯食品安全、建筑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等重点领域,联合县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预防和监管关口前移,堵漏建制。针对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运营的情况,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23年该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6.6%。

三、打造法治护航“新引擎”,挺膺担当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一)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涉企“挂案”、涉知识产权、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办理相关案件15件36人。评查涉企终本执行程序案件359件,立案12件。搭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平台,挂牌成立长城新能源产业园检察联络室、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服务站。

(二)倾力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和生态补偿制度,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行动,立案审查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诉前公告1件,督促清理所辖水域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8.5公里。推进非法捕捞问题综合治理,联合开展增殖放流各类鱼苗300余万尾。

(三)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耕地资源保护、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整治中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污染,转移危险废物8900余吨,一般固废7.6万余吨,并对9000余㎡清挖区域及取土场进行了生态恢复。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帮扶的蔡桥福林香柚被确定在全县绿色产业种植中重点推广,种苗远销省内郴州、张家界、韶山等地,目前已经扩展到3000多亩,《邵阳县检察:从废弃矿山到绿色果园,“小香柚”托起大产业》在学习强国平台被推介

四、坚守司法为民“生命线”,全力以赴增进改善民生福祉

(一)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共接待来信来访38次47人,网络信访16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两年攻坚”专项行动,院领导值班接访118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接访活动47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党委关注、群众关切的社会信访问题。

(二)悉心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理司法救助21件,为33名因案致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3.8万元。针对周某因在交通肇事案中达到重伤二级、十级伤残程度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我院向市检察院为其申请联动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深入开展打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支持行动,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案件27件,帮助追回血汗钱50万余元。张某拖欠姜某等4人工资7年之久,多次催促投诉无果,我院得知后立即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为农民工“撑腰”,相关诉求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三)尽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6人,起诉43人。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2件。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4人,不起诉19人。联合民政、司法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安置、法律援助等多元救助,为生活困难的13个受害家庭及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4.6万元,在全市率先实行购买心理康复治疗服务救助方式。23名检察干警担任全县20个乡镇2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法治教育课48次。向教育局等单位赠送强制报告海报500套,推进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对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文身店违规经营向未成年人纹洗文身服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情况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

五、打好法律监督“组合拳”,持之以恒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求极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51件323人,起诉424件603人,监督立案25件26人,监督撤案9件9人。侦查活动监督227件,刑事审判活动监督18件,采纳率100%。追诉遗漏罪行10起,追捕15人,追诉漏犯36人。落实轻案快办机制,组建3个专门的轻案快办团队,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高质效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60份、检察建议6份,保障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维护了在押人员何某某等6人合法权益。在判实未执专项活动中,监督有关单位将判处实刑未执行的30余名罪犯及时收监执行。开展超期羁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对办案单位超期羁押案件18件提出纠正意见。

(二)民事检察求质效。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39件,其中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8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8件,均已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均已回复并采纳;涉虚假诉讼类民事裁判结果监督3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0件。

(三)行政检察求突破。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63件,其中非诉执行案件2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件。落实《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线索移送规定》,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不起诉人谭某作出行政处罚。坚持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公开听证案件43件。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系列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该案分析报告获评“行政检察优秀专项报告”。

(四)公益诉讼检察求创新。实现公益诉讼办案领域“4+5”全覆盖,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份,采纳率100%,发布公告9件,提起诉讼2件,支持磋商6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100%。督促县自然资源局追缴行为人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款13万余,督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空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场地面积5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固体废物300吨。开展督促整治益湛铁路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办理的“益湛线邵阳县段铁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求精准。注重提前介入,与监察机关加强沟通,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涉案人员处理等问题,客观全面提出意见、依法作出准确认定。共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依法对原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刘某、原邵阳县药材公司管理人员陈某等四人、邵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原局长伍某提起公诉。

六、拧紧规范司法“安全阀”,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一)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重点检察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对检察官履职评议监督,4名被评议检察官均获满意等次;促进人大监督和法律监督贯通发力,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意见》;畅通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机制,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20余人次,上门走访代表52人次,向代表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手册30余册。

(二)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的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核、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0件。建立健全检察听证人才库,开展检察公开听证73次,以公开促公正、增公信。

(三)多角度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00余条;构建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接待律师96人次,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100余张;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350篇,讲好检察故事;利用“两微三端”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860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知度。

各位代表,回眸2023年,邵阳县检察院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理念更加牢固,法律监督更加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和各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关注。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够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度还不够高;二是立足检察视角,强化法治思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够精;三是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步子迈得不够快;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专家型、领军型人才还需更大力度培塑。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取向,紧扣“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三兴三区”发展战略,以更强担当维护社会稳定,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发展,以更优履职保障民生民利,以更高自觉护航公平正义,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均衡发展,为邵阳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不断谱写新时代邵阳发展新篇章。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好禁毒和反电诈人民战争。聚焦“食药环”安全、网络治理、知识产权、安全生产、金融安全、乡村振兴、文化强国建设等领域,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坚持严的主基调,谱写反腐最强音。

二、以为民司法为宗旨,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推进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见效,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实现“1+5>6=实”的最佳效果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助力“八五”普法水平提升。

三、以法治担当为动力,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新质效。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推动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等“三个体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监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检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

四、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不断达到新时代检察队伍新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鼓励干警参与各种形式的业务、专题培训、夫夷检谈”读书会、文娱竞赛活动,大力培养业务型骨干和多面型综合人才。选树先进榜样,做好宣传推介,让干警自觉对标先进。积极打造阳光检务,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民主监督及人民群众监督。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邵阳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把厚植情怀当作政治信仰,把学习强能当作自觉习惯,把实干担当当作价值追求,把洁身端行当作底色基调,以水滴石穿的毅力、只争朝夕的努力、舍我其谁的魄力,踵事增华向未来,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为建设美丽新邵阳县交出更加出彩的答卷。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规定”2页第13):2015年3月,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为“三个规定”。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页第3):2018 年10 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司法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

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3页第3):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4.“利剑护蕾”专项行动5页第15):2021年12月15日至2023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推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行动

5.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5页第23):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6.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5页第23):指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7.轻案快办机制(6页第8: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时间的机制。

8.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7页第1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恢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

9.公益诉讼办案领域“4+5”全覆盖(7页第8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5个单行法授权的领域。

10.公开听证8页第17):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意见的活动。

11.1+5>6=实(第10页第15)指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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